電子發票停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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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知客服停用電子發票

需告知停用/歇業的日期

2. 通知國稅局停用字軌

營業人還需向國稅局申請停用

3. 手動上傳空白字軌

停用電子發票營業人還需
自行上傳當期的空白字軌

4. 完成



電子發票停用Q&A

於新的一期有取號並開立發票系統會自動為您上傳上一期的空白字軌;但如您之停用/歇業等於不會再有此動作,所以需自行上平台上傳上一期的空白字軌。

因停用等於您下一期沒有新字軌可以取號開發票,所以系統無法自動上傳,為避免爭議,您需自行上平台手動上傳當期的空白字軌。

每期單月的10號前要上傳完成
可上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去查詢(如圖)

查詢發票漏傳號碼
請上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上傳(如圖)

手動傳空白
 所支付的流量費是接收和上傳您開立的發票時產生的費用,系統每15分鐘會將開立發票資訊上傳至財政部。
營業人如未向國稅局申請停用,每一期都會自動配號,您則每一期都需自行手動上傳空白字軌。
若採用年繳年約優惠方案,欲提前解約者須按比例賠付違約金2倍,但違約金上限不超過未用完年約餘額。
月租費用項目(例:雲端主機、流量費)皆內含設定費5000元/次(未稅),如停用後再啟用需收取設定費壹次。